
一、 案例简介
周姐投资股票多年,除上班以外最大的爱好就是买股票理财,作为一名理性的投资者,周姐认为买股票不是闭 眼瞎买,也不是道听途说,要靠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判断其投资价值,而参加公司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就是周姐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一个重要途径,某日,周姐参加了一场自己犹豫是否继续持有股票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以期和公司董监高交流一些自己对公司的疑问,结果到了会场,等到会议开始,周姐发现这家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一共10人,但是只有3名董事、 监事来参加股东大会,偌大的一间会议室空空荡荡,股东大会也开得冷冷清清,周姐心想,这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就稀稀拉拉坐着三个人,对股东实在太不重视了,心里对这家公司好感顿时消失了不少,会议期间,周姐指出了这一现象并请公司说明部分董监缺席会议的理由,公司解释有位董事有其他工作脱不开身、 有位监事生病了,但并未说明其他董事监事缺席的原因,周姐本想着趁股东大会和公司一些董事、 监事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东大会开得这么敷衍,是对参会小股东的不负责,剥夺了股东的合法权利,于是,周姐拨打了公司所属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众服务热线400-8888-400,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众咨询服务热线信箱反映了公司股东大会董监高缺席严重的情况。
二、 案例分析和启示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六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上述规定中的 “应当”体现了董事、监事参加股东大会的强制性,出席与否不是可选项,中小股东通过积极参加年度股东大会,也应多关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参会情况,并在大会现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摘自《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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